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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是刊載於  《 科學月刊》 2007年6月號臺灣的蝗蟲禍害史的原始稿件,

因此有年代表的整理呢

 

台灣的蝗蟲災害紀錄史

楔子

        若提到蝗蟲,多數人會立刻想到「蝗蟲過境」這句俗諺;令人記憶猶新的是民國88年澎湖地區,條背土蝗大發生為害。當時澎湖縣政府利用收購獎勵的方式,來鼓勵當地民眾捕捉蝗蟲。蝗害自古以來,對農業生產有極大的影響。以中國歷史來看,從西元前707(齊桓公五年)到西元1935(民國24),這長達2642年間,發生蝗害的年份共有796年之多,平均3.3年即有一次大型蝗災的記錄 (鄧,1937)。因此歷代以來,各朝代政府對蝗害均十分重視,並曾大力動員加以防治,且事後亦有賑災的記錄。臺灣地區在日治時代以後才有正式記錄蝗災,在此之前的蝗害研究相當缺乏。因此本文試就臺灣歷史記載中的蝗害來進行探討。

 

臺灣史上的蝗害

        臺灣在中國歷史上一直到明朝年間,才有中國東南沿海居民大量遷移至臺灣的記錄。在此時歐州人也向東方擴張勢力,其中荷蘭人及西班牙人並曾經佔領臺灣。近代臺灣四百多年的歷史,從荷人佔臺直到今日,可概分為:荷蘭及明鄭時期、清朝治臺時期、日治時期以及國府統治臺灣等四個時期。以下就臺灣各時期的蝗害記錄作整理。

 

(一)荷蘭及明鄭時期

        臺灣地區的蝗害記錄,可追溯至十七世紀荷蘭佔臺時期。西元1650年曾發生蝗害,使當時的穀物及果實大受損害,使農作物產額減少。之後數年,陸續有蝗害發生,並造成極大的損失。西元1653年11月在北部基隆,「飛蝗如黑雲」,以至作物大受損害。在西元1654年的蝗害,則十分猛烈,據傳居民餓死者達8,000人。(中村, 1997)西元1655年的蝗害,則詳細記錄了當時的狀況。

1655年,在Formosa;Tayouan(大員,今安平),有許多蝗蟲發生。最初向Tayouan襲擊時,宛如天空降雪,地面全為所蔽。二日後飛向赤崁,以同樣方法蔓延,故到處皆大受損害。許多人在赤崁努力於撲殺幼蟲。在四、五日之間,獲蝗重3萬擔。然他們的努力祇是看到蝗蟲愈益增加,稻田蔗園,全被破壞,而努力祇是徒勞,故祇能停止。

 

可見當時蝗蟲數量之多。在荷蘭統治的末年,即鄭成功入臺之西元1661年,臺灣又發生旱災及猛烈的蝗害。在《巴達維亞城日記》中,曾如此描述:

甘蔗因乾旱以及一種黑色飛蝗來襲,致受鉅害。八千擔以上之收成必不易。

臺灣農民當時較喜歡種植容易栽培且對風害影響較小不大的甘蔗。因此自西元1657年以後,蔗糖的產量約在17,000擔左右(一擔約60.52公斤)。(中村, 1997)可見西元1661年的蝗害影響甘蔗收成極大。在荷蘭統治的短短三十八年中,即有五年有蝗害記錄。也就是說每平均八年就有一次蝗害。

 

(二)清朝治臺時期

西元1683年(清康熙22年)清朝開始治台之後,曾研議僅留澎湖東守,而置臺灣於版圖之外。但翌年,即在臺灣設有臺灣、鳳山、諸羅三縣統治。不過在清朝的官書中,關於臺灣蝗害的記錄極少,僅能在西元1806年(嘉慶十一年)及1809年(嘉慶十四年)的官書中發現有記載。(詳見表一)

《欽定大清會典事例》中,曾記錄在嘉慶十一年臺灣郡城及鳳山、嘉義、彰化一帶,有飛蝗自山內飛出,雖勘未成災,但稻穀已有損害。因此下諭撫恤一月的口糧。「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」中,記錄嘉慶十四年,彰化一帶曾遭受蝗災。但鎮及道似乎並未上奏,因此清仁宗諭軍機大臣需查明參奏。十數日後,賑濟臺灣、鳳山、嘉義、彰化四縣遭受蝗災的災民。由記錄上可以得知當時臺灣除捕殺蝗蟲外,對受蝗害所苦的人民亦有給予糧食作為蝗災的救濟。

 

在西元1692年(康熙三十一年)及1706年(康熙四十五年),諸羅縣及鳳山縣均有蝗害發生。其他,似乎有較小規模的蝗害在各地發生。松村松年(1896)曾記述宜蘭在約五十年前,即約西元1845年時有蝗害發生,當地土民以祈禱祭祀的方式來驅除蝗蟲。

在清朝治臺期間,許多蝗害記錄,記載不詳,或根本無記載。筆者認為可能原因有二:第一、臺灣為邊陲小島,使得當時在臺灣的蝗害不若江南或華北一帶受清廷重視。而且臺灣蝗害絕少連年發生,農業生產不至發生不足的現象。另一個原因,則為地方官匿報;若飛蝗發生為害或捕蝗不力時,地方官往往會遭革職議處。基於以上的因素,導致清朝治臺時期蝗害的記錄不多。

 

(三)日人治臺時期

        西元1895年日本治臺後,蝗害記錄方有詳細的時間、地區以及所採取之驅除蝗蟲方法的記載。日本治臺的第二年(1896),即有東亞飛蝗自菲律賓遷飛侵襲臺灣的記錄,往後至西元1946年約五十年間有七次明確記錄東亞飛蝗自菲律賓遷飛至臺灣 (,1949);其中於日治時期有六次東亞飛蝗遷飛至臺、四次斑角蝗大發生為害甘蔗(詳見表二)

 

      (四)國府治臺之後

      西元1945(民國三十四年)八月即在臺南、高雄發生蝗害,但當時由於臺灣偏處海外而形成孤島,仍不受國府重視。然此之後,蝗害多集中於甘蔗之上。分為條背土蝗及斑角蝗為蝗害的主要種類,尚包括少數其他種類的蝗蟲。由於蝗蟲對化學藥劑的感受性很高,因此當開始施用化學藥劑防治害蟲之後,已很少有蝗害的事件發生。不過在澎湖地區由於氣候、天敵、耕作方式等等因素,條背土蝗仍每隔15至18年大發生為害。

 

臺灣蝗害的特性

      蝗害本身不同於其他水災、旱災等自然災害,蝗害與蝗蟲生長的特性息息相關。在前人的研究裡將蝗害的特性歸納為四點:(1)蝗害會長期連續性的發生。(2)蝗蟲自蝗蝻起,即會蔓延擴展為害。(3)處理蝗害時,政府與百姓須通力合作。(4)人力可以在蝗害初期防止災害之發生(張,1989) 。但臺灣地區蝗害的特性,卻又與其他地區的蝗害有所不同,茲列舉三點如下:

 

(一)蝗災規模較小

臺灣地區造成災害的蝗蟲主要為三種:東亞飛蝗(Locusta migratoria manilensis)、條背土蝗(Patanga succincata)及斑角蝗(Hieroglyphus annulicornis);在其大發生時,均會造成蝗害。東亞飛蝗一年能有二至三代外,其他兩種蝗蟲一年僅有一代。因此,臺灣除東亞飛蝗遷飛所造成的蝗害範圍較大之外,其餘兩種造成之蝗害均屬局部區域或僅為害少數種類植物。臺灣的蝗害較中國華北所發生者,規模及為害程度均較小。

 

(二)臺灣僅為東亞飛蝗的擴散區

造成歷史上嚴重災害的蝗蟲即為東亞飛蝗,一般又可稱之為遷移蝗或飛蝗。在臺灣因其由菲律賓遷飛來臺為害,故稱之為菲律賓蝗。東亞飛蝗分布的地區可分為:發生區、適生區及擴散區。過去東亞飛蝗遷飛來臺後,第二代即由原先的群居相轉變為散居相,到第二年就消失了。根據過去的記錄,臺灣自日治時期之後,已無東亞飛蝗的族群生存。

 

(三)受氣候影響極大

由於東亞飛蝗在菲律賓大發生後,才會遷飛至臺灣,此種遷飛需藉由氣流的帶動,方能渡過巴士海峽抵達臺灣,颱風過後所引發的西南氣流,常為其遷飛的帶動力。臺灣夏季的颱風所帶來的降雨及風勢,則會造成蝗蝻或卵的死亡。而且較潮濕的環境,亦有利於微生物的生存,進而使蝗蟲得病,及蝗卵孵化率低,使其數目下降。由此可知臺灣地區的蝗害與氣候有極大的關連性。

 

臺灣防治蝗害的策略

        在《詩經•小雅大田》中記載「去其螟螣,及其蟊賊,無害我田穉,田祖有神,秉畏炎火。」,根據陸機《疏》中記載「螣」,就是蝗蟲。可知用篝火誘引飛蝗已有三千多年的歷史(周,1988)。中國歷代以來對蝗害的防治不遺餘力並著有許多治蝗的書籍,如明代徐光啟「農政全書-屯鹽疏稿除蝗第三」、清代的陳芳生《捕蝗考》及陸曾禹《康濟錄》等。但臺灣卻因統治權的更替,使得治蝗策略也隨之有所變化。

 

在荷蘭時期的蝗害敘述中,「許多人在赤崁撲殺幼蟲。在四、五日之間,獲蝗重3萬擔。」當時僅由民間利用撲打或捕捉的方式來驅除蝗蟲,雖然可以免除一些災害,但效果仍十分有限。

 

     清朝治臺之後引進了中國的典章制度,因此一些當時所用以治蝗的方法應有運用於臺灣所發生的蝗害上。不過根據清朝治臺時期的蝗害記錄,不易看出當時採用何種方式來防治蝗害。然而嘉慶年間蝗災發生之後,均有賑濟受災民眾的情形,可以推論嘉慶年間蝗害是依陸曾禹《康濟錄》(乾隆四年,1739)所載的方法來防治。

 

其中較值得研究的為西元1706年(清康熙四十五年)鳳山縣遭受飛蝗侵襲。當時縣令宋永清在縣治興隆庄(今高雄左營)北方的龜山南麓建八蜡祠(現已頹圮)。在《重修臺灣府志》中,有八蜡祠的記載:

古者,季冬蜡百神於南郊。禮云:『蜡者,記四方順成,謹財移民』。孔子曰:『百日之蜡,一日之澤』。而知蜡祭之設,皆先王憂樂同民之意也。法制久湮,斯義莫講。四十五年蝗蟲為災,母亦先嗇諸祭有缺歟?邑侯宋公既禱,乃應建祠祀之;亦欲祝彼順成,慶我婦子息終歲之勤、聚一時之勸也云爾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八蜡事實上是周代每年農曆十二月,農事完畢後所舉行的祭祀名稱。因此八蜡廟成為祭祀農作物害蟲的綜合神廟。蝗蟲為華北農作物最大的害蟲,因此八蜡廟也成為奉祀蝗蟲的廟。其實在中國華南,即福建、廣東及廣西一帶,因氣候的關係,幾乎是找不到八蜡廟 (陳,1982) 。但臺灣由東亞飛蝗所造成的蝗害多是由菲律賓遷飛而來,並無蝗蝻的出現來預警當年的蝗害。因此面對這種防不勝防的飛蝗和天人感應的思想下,以建八蜡祠來奉祀蝗蟲,防其為害。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斑角蝗也曾在北部一帶大發生為害,當地居民也曾以媽祖繞境的方式來驅趕蝗蟲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日治時期為臺灣蝗害史上記錄最詳細,也堪稱臺灣防治方法十分多樣化的時期。西元1896年的蝗害,當時採取了十分嚴密的防治措施,除有蝗蟲發生要報告當地官廳或警察外,並採取(一)剷除老蝗(二)剷除蚤蝗(三)剷除蝗蝻等防治法。同時用金錢收購蝗蟲,並將之埋於溝中或以石油燒殺。對於成蟲則用聲音驅趕法或以燻煙法加以驅散。在以後數次蝗蟲的為害,防治方法多與此次相仿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國府治臺後,在民國三十五年(1946)曾發生東亞飛蝗遷飛來臺為害。當時除發動民眾捕捉外,更利用掃帚拍死及放鴨吞食等法 (王,1949)。本次為東亞飛蝗自菲律賓遷飛來臺的最後一次記錄,其他蝗害記錄則多為斑角蝗及條背土蝗所造成。近來由於化學性藥劑的施用,噴藥成為蟲害發生時的最佳選擇,但蝗蟲對藥劑的感受性很高,因此當化學藥劑全面施用後,蝗蟲的數量即下降而極少有大規模蝗害發生。

 

結論

        蝗害自古以來即為重要的自然災害之一,臨近的中國目前仍有大規模的蝗害發生。同時在歷史上中國蝗災的記錄亦十分詳盡,足以做為各項研究的參考。臺灣地區卻因在歷史上處邊陲小島,所以記錄十分缺乏。但由歷史的記載中可以發現到東亞飛蝗無法在臺灣立足為害,實值得進一步探究其原因,以供作其他地區的防治蝗害的參考。

 

參考文獻

呂宗力、欒保群 1991 中國民間諸神 臺灣學生書局 1067頁

王鼎定 1949 臺灣之蝗蟲 臺灣農林3: 87-92

鄧雲特 1937 中國救荒史 商務印書館 509頁

陳正祥 1982 中國文化地理 木鐸出版社 318頁

張秀蓉 1989 清乾隆年間的蝗災研究,1736-1795 近代中國農村經濟史論集 651-671

曾憲泰 1974 為害甘蔗兩種主要害蟲-條背土蝗與斑角蝗 蔗報月刊42: 11-14

周堯 1988 中國昆蟲學史 天則出版社 225頁

中村孝志 1997 荷蘭時代台灣史研究(上卷)概說•產業 稻鄉出版社 342頁

松村松年 1897 臺灣飛蝗 就  動物學雜誌 9: 257-261, 411-414

高野秀三、柳原政之 1942 臺灣甘蔗害益蟲篇 臺灣蔗作研究會 165頁

 

表一、荷蘭及清朝治臺時期蝗蟲大發生為害記錄(根據中村, 1997之資料整理)

發生年月

地點

 

西元1650

不明

 

西元1653

基隆

 

西元1654

全臺灣

 

西元1655

大員一帶

 

西元1661

不明

 

西元1692(清康熙三十一)

諸羅縣

 

西元1708(清康熙四十五)

鳳山縣

 

西元1806(清嘉慶十一)

鳳山、嘉義、彰化

 

西元1809(清嘉慶十四)

彰化一帶

 

 

表二、日治時期以後臺灣地區蝗蟲大發生為害的記錄(根據,1974;高野及柳原,1942之資料整理)

發生年月

蝗蟲種類

大發生地點

西元1896(明治29)

7-8

東亞飛蝗

恆春、臺東、花蓮、宜蘭、臺北、新竹

西元1900(明治33)

東亞飛蝗

澎湖

西元1905(明治38)

東亞飛蝗

澎湖、恆春

西元1914(大正3)6

東亞飛蝗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潮州、臺東、花蓮

西元1923(大正12)

東亞飛蝗

火燒島、臺東、恆春、枋山

西元1924(大正13)

7月上旬

斑角蝗

台中州員林郡埔鹽庄

西元1926(大正15)

6

東亞飛蝗

恆春、火燒島

西元1928(昭和3)

7月上旬

斑角蝗

台南州新豐郡歸仁庄

西元1936(昭和11)

7月中旬

斑角蝗

台東廳鹿野區大原村

西元1938(昭和13)

6月中旬

斑角蝗

高雄州恆春郡滿州庄港口

西元1946(民國35)

8

東亞飛蝗

恆春、高雄、台南

西元1966(民國55)

7

條背土蝗

台中大肚山區

西元1967(民國56)

條背土蝗

台中縣月眉、后里

西元1968(民國57)

斑角蝗

台中大肚山區

西元1969(民國58)

斑角蝗

台中大肚山區

西元1969(民國58)

斑角蝗

斗六的上崁腳、湳子、崁腳及旗山的將山等農場

西元1970(民國59)

斑角蝗

大林的大埔美農場

西元1971(民國60)

斑角蝗

台東的加藍農場、卑南,花蓮的大富、大農及小港的二橋農場

西元1972(民國61)

斑角蝗

善化的那拔林農場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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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亞飛蝗(Locusta migratoria manilensis)  (照片來源 Matsumomushi / wikimedia commons)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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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背土蝗( Patanga succincata(照片來源 LiCheng Shih / wikimedia commons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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