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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又夢到當年在勞資調節會議上,
我們只是要走這個法律程序,畢竟公司解散,我又是唯一掛名在此的員工。
因為妳是法律上的代表人,就得從台中北上。
我記得 妳問了我一句 為什麼 會變成這樣
我回了妳一句 都是貪心吧。
那年 公司解散 清算,起因於 老闆似乎因為家族希望能借殼上市來套利,進而彌補之前選舉失利的損失。
因為那間上市公司其實營運狀況還算正常,所以價碼也不算低,
因此老闆自訴他先找上X南銀行,當然因為擔保品不足,被拒絕。然後裡面有人牽線到這個詐騙集團,以可以貸到一億美金但要用五千萬臺幣做為代價,陸續老闆籌資而付出了將近一億臺幣,然後才發現似乎怪怪的,這時不管一般貸款、民間貸款都已經付不出來,所以宣告這幾間公司結束營運。
本來是要保留問題比較少的公司,讓貸款較多的公司清算倒閉,但因還有合約在跑,如果一旦直接清算,合約立刻終止,就拿不到合約執行完後至少在行政費實拿200萬的收益。所以變成其他公司解散。
雖然以前同事有叫我 吉祥物,但……。
其實我待過,然後自己想走的公司或單位,下場都很……。
我待的第一個單位是基金會,走後應該一年內就董事會改組、執行長應該也被換掉。
之後的公司則是走後3個月就倒了,同事還說你撐著就可以拿遣散費欸。
然後去補習班,在班系之間流浪,離開之後也是老闆決定收縮戰線。不過補習班老闆會有很多人情包袱,有空再說。
…………
最近這次離職後,之前公司就組織改組,然後我原來的小單位就被裁撤了。
到底是為什麼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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